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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需要交超生撫養費嗎?

個人需要交超生撫養費嗎?

一、個人需要交超生撫養費嗎?

當事人屬於違反計生政策的超生子女,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罰款。當事人拒絕繳納的,做出處罰決定的計生部門可以起訴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

違法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下列規定對生育者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二)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二、拒付撫養費的法律後果有什麼?

1、拒付撫養費可以實行司法拘留

法院判決支付撫養費後,而應支付一方拒絕支付撫養費,對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的行為,法院可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將其司法拘留。

2、拒付撫養費可以強制執行

如果經法院或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且對撫養費已經約定好,若一方不給,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或直接申請執行。通過訴訟途徑要求支付撫養費的,可以以孩子作為原告,撫養孩子一方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要求應支付一方按離婚協議或判決支付。

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説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超生是需要交撫養費的,拒絕支付撫養費可能面臨拘留或者強制執行的風險,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已經約定好了孩子的撫養費,但是一方一直不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以孩子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

標籤:撫養費 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