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條件有哪些
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條件有哪些
繼父母子女關係,是子女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或因生父母離婚,一方或雙方再婚而形成的關係。生父或生母的配偶即為繼母或繼父。
繼父母子女關係是由婚姻而形成的一種親屬關係。他們之間有兩種情況;
(1)沒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如生父(母)再婚時。子女已經獨立生活,或雖未成年,但未與繼母(父)共同生活,而是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由他們撫養教育,繼母(父)並未分擔撫養費。在這種情況下,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只形成了婚條關係,是因生母(父)與繼父(母)的結婚而產生的親屬關係。
(2)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繼子女尚未成年或雖已成年,但卻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如在校就讀)而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受到繼父(母)的撫養教育,或雖未共同生活,但由繼父(母)負擔其生活費、教育費的全部或一部分,在親屬關係上,除屬於姻親外還屬於法律上的擬製血親關係。
繼父母子女之間有無撫養關係,決定了各自在法律上所產生的後果也不同。我國《婚姻法》第21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愛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由此可見,只有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才與親生父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3月21日[1986]民法字9號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批覆,“直至其成年參加工作,儘管繼母與其生父或繼父與其生母離婚,但繼子女與繼父母已形成撫養關係不能消滅,因此繼子女對已離婚的繼父或繼母,仍應盡贍養義務。
撫養關係的確立,需要自己注意有關的環節操作,因為程序上會有不少的限定,因此自己需要諮詢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而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問題的處理在實際的生活中有着感情上的糾紛,只要有關的當事人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操作就可以有效的處置。
-
離婚時一方放棄小孩撫養權如何爭取
一、離婚時一方放棄小孩撫養權如何爭取規定是離婚之後,一方當事人相變更孩子撫養權,可以先和直接撫養孩子一方自行協議。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有主張變更撫養權一方到法院起訴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
-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協議是什麼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是什麼所謂子女撫養協議,是指離婚男女或者同居等情況下有子女的男女雙方就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和探望權等內容進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子女撫養協議會因為情況的不同而導致協議內容有所差異。甲方: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年月...
-
居委會指定監護人決定書都是什麼內容
一、居委會指定監護人決定書都是什麼內容?居委指定監護人決定書民事判決書(指定監護人案件用)××××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定監護人案件用)(××××)×民特字第××號起訴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起訴...
-
監護人如何出賣被監護人的房產
在我們國家的一些法律規定上來看,監護人是有一定的先決條件限制,那麼作為監護人來説,對於被監護人的一些財產可以波及嗎?今天我們就一起討論一下監護人如何出賣被監護人的房產,根據相關的規定,除非經得當事人的同意,否則監護人是不允許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的。那麼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