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爭撫養權嗎?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爭撫養權嗎?


夫妻雙方經常吵架導致感情破裂的,實在沒有維持必要時只好通過離婚解決了。對於雙方來説,最好能夠協議離婚,這樣比較省時省力,做到好聚好散。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採取訴訟離婚。那麼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爭撫養權嗎?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一、起訴離婚爭撫養權嗎?

1、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離婚與起訴離婚。如果雙方能就孩子、財產等諸多問題達到一致,即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民政部門辦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只能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可在居住超過一年的異地進行;

2、如果起訴離婚,孩子未滿兩週歲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為撫養費,並享有探視權;

3、起訴離婚時,共同財產均分,共同債務均擔;婚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不知情,且未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不予承擔;

4、如果一方有過錯,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離婚時,要求對方少分、不分財產或對你進行賠償。

二、爭奪子女撫養權的時候如何取證?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講到這裏,大家應該對起訴離婚爭撫養權嗎這個問題有了一定了解。一般來説,起訴離婚會涉及到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分配和撫養費支付等。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撫養權時,法院會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做出判決。一般來説,兩歲以下的子女歸女方直接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