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撫養孩子的費用如何確定?
一、最高法院撫養孩子的費用如何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二、相關費用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三、變更情況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後出現了矛盾糾紛,同時也無法調解解決時,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婚後雙方生育了子女後,也是需要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將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配,為了保障子女的成長生活環境,國家也是規定了另一方也是需要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用的。
-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環境是什麼意思?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政策也在不斷的健全,國家也是非常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在最近也是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新增了一項條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環境是什麼意思?按照規定,就是加強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明確禁止了對未成年人的暴力和虐待等行為。...
-
離婚小孩的撫養權怎麼判定標準
一、離婚小孩的撫養權怎麼判定標準1、哺乳期內的孩子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但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週歲以下的嬰幼兒。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第四十四條規定,不滿兩週歲的...
-
沒錢給撫養費判刑幾年?
一、沒錢給撫養費判刑幾年?沒錢給撫養費是不會存在判刑的,也就是不存在的判刑幾年。不付撫養費,只是民事糾紛不判刑的。不付撫養費,對方可以起訴到法院強制執行。如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可以會拘留或者罰款。離婚後對方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向法院起訴。根據法律規定,...
-
父母不是法定監護人是咋回事?
一、父母不是法定監護人是咋回事?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2、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