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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遺產繼承先後順序是怎麼樣的?

繼承人遺產繼承先後順序是怎麼樣的?

一、繼承人遺產繼承先後順序是怎麼樣的?

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只規定了兩個繼承順序,在同一個繼承順序中的繼承中不在有先後順序之分,同一順序中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利。

二、同一順序能否同時繼承遺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這種繼承順序的確定,是以繼承人同被繼承人的婚姻關係、血緣關係的遠近以及彼此在經濟上、生活上相互依賴的程度為基礎的。它充分體現男女平等、權利和義務一致以及養老育幼的原則。

在繼承開始後,只是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之間才有先後繼承的問題。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否則的話,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是不能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又分出先後順序,如果這樣的做的話,就違背了法律規定。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應享有同等的繼承權,應同時開始繼承。這樣做並不會使配偶一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為我國實行的是夫妻財產共有制,作為死者的妻子的一方,她除了依法可以得到夫妻共有財產的半以外,要和子女一起共同繼承丈夫的遺產。

同時,在家庭關係中,配偶、子女、父母的關係最為密切,他們有法律上都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特別是被繼承人的年幼的子女,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更需要被繼承人經濟上的扶助。因此,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遺產的繼承根據規定是有順位的,但是按照順位繼承的前提是該繼承屬於法定繼承,如果雙方按照遺囑的方式繼承,那麼繼承方式應當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此時就不再有順位的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