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糾紛開庭筆錄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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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開庭筆錄有什麼用
庭審筆錄是在開庭審理訴訟離婚案件時,由書記員記錄以反映法庭審判全過程的客觀文字記錄。它是法官據以判案的重要依據。
1.由於庭審筆錄是對離婚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陳述的客觀記錄,因此除非當事人能拿出相反的證據否定自己所説的話,否則,當事人自己的陳述可以視為對相關案件事實的自認。
2.如果您不服一審的離婚判決書而提起上訴,那麼二審法院作出終審裁判的重要依據之一往往也是一審的庭審筆錄。
所以,如果您不服一審判決又缺乏新的證據,單憑在二審中改變陳述而要求法院改判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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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生效要求具體有什麼
律師解析:遺囑繼承的有效要求具體如下:1、遺囑人在設立該遺囑的同事,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必須是遺囑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4、遺囑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5、被繼承人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6、其他要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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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放棄後遺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首先,繼承權是一種權利,可以單方面的表示放棄,但是不得損害被繼承人和繼承人的利益。即: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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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贈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遺贈關係如果確立,贈與的人以及被贈的人或許也會遇到一些阻礙,因為贈與人的兒子或者女兒亦或是其他法律規定的繼承人會對其進行勸説,乃至產生爭議。所以很多情況下遺贈的關係人通常會通過進行遺贈公證,以此來確認權力,保證遺贈能夠正常進行。法律上對遺贈辦理公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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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能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內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