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保險法定繼承人有哪些?

一、保險法定繼承人有哪些?

保險法定繼承人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保險的受益人

分為兩種:一種是生存受益人即被保險人本人。另一種是身故受益人即在保險合同中明確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它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多個人,多個人時可以按比例分配,也可以按順序分配。

繼承人指的是在保險合同中未明確指定身故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這時保險金額就要按照法定順序繼承。

一般在購買保險時都建議指定受益人,並且在情況出現變化時及時變更受益人,這樣可以讓這筆錢落到被保險人最想給的人手裏。

三、指定受益人對比法定受益人的好處

(一)、指定受益人讓理賠手續更簡單

指定受益人申請理賠只需提交受益人身份證明材料即可,而法定繼承不僅需要提供各種文件,還需要繼承人都到場,程序是相當的繁瑣,相當於和被保險人相關繼承人都需要一一證明。想着都好麻煩啊!還是指定的好。

(二)、指定身故受益人所賠付保險金不得用於抵債

很多人説買保險是避債避税,其實只有指定受益人才有可能做到這一點,而法定受益人是不能做到的。

也就是説若被保險人生前負有一定的債務,在法定受益人的情況下,人身保險身故金首先是用於償還其所負債務,剩餘的金額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而作為保險受益金的財物是不得用於抵債的。

因為在法律上受益權>債權>繼承權

(三)、不徵收遺產税

“法定”的話,保險金將作為遺產按繼承順序進行分配,一旦國內的遺產税開徵,法定繼承人就可能得上繳5%~20%不等的遺產税。

因此保險如果沒有收益人,那麼就是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大部分人還是會選擇指定受益人,因為指定收益人辦理理賠手續更簡單,還有就是指定收益人的保險金不用於被保險人的債務償還,但是法定繼承人就可以,而且法定繼承人是要遺產税,而指定人是不用的。

標籤: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