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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撫卹金子女兄弟姊妹如何計算?

遺囑撫卹金子女兄弟姊妹如何計算?

一、遺囑撫卹金子女兄弟姊妹如何計算?

遺囑撫卹金子女兄弟姊妹可以獲得職工的工資的百分之30,《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規定:“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參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該規定同時規定了上述人員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條件。根據上述規定,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的計算根據親屬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標準,並且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受因工死亡職工生前工資的限制,不得高於該工資。具體計算標準為:

配偶

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

其計算公式為:

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

二、其他親屬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親屬,指的是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條件是:(1)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3)工傷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其計算公式為:

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30%

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情況之下是需要支付撫卹金的,而撫卹金的支付是有一定的比例要求的,對於不同的對象支付的數額也存在着一定的差異,比如説對於配偶的話,因為是比較近的親屬,所以支付的數額較高,其他的就會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