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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遺產分割協議包括的內容:
1、各繼承人和有關人員(如未成年繼承人的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職業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等。
2、遺產人(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死亡時間和地點等。
3、被分割遺產的名稱、數量、地點等。
4、具體分割方案。這部分應寫詳細、明確,不能模稜兩可。
5、如果遺產人生前負有債務,應在協議中寫明各繼承人應承擔的債務份額和償還方式等。
6、遺產分割後的交付方式、具體時間及違約責任等。
7、在繼承人當中,如果有放棄繼承權或拒受遺贈或已死亡等特殊情況的,也應該寫清楚。
8、其他有關事項。
9、最後最好要註明“本協議經公證證明後生效”的字樣,並註明“本協議一式×份,協議人各執一份,公證處存一份”。
10、協議的各方當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並註明訂協議日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遺產分割協議包括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