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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遺產分配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家庭遺產分配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家庭遺產分配協議書

協議人 甲,長子: ,身份證號碼: ;

協議人 乙,次子: ,身份證號碼: ;

協議人 丙,長女: ,身份證號碼: ;

所分割的家庭遺產情況:

家庭中父親 、母親 均已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協議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遺產分割協議,完成遺產分割。

所需分割遺產總額: 人民幣 。

其中存款數額: 人民幣 ;房屋財產一處(唯一房產), 摺合人民幣 ,房產面積 ,建築類型為 ,所在地址 。

家庭遺產分割方法與明細:

家庭遺產,存款與房屋財產總價值按照協議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願、互信原則,協議人家庭遺產分割明細如下:

長子 ,分割取得 房屋財產(摺合 人民幣 ) 與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長女 ,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家庭遺產分割協議説明條款:

一.協議書在全部協議人簽訂後生效,各協議人按照協議書寫明數額取得的遺產存款。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各協議人應得存款須在七日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則分割遺產完畢。

二.本協議所述房屋,經協議人三方協議,僅由協議人甲取得,協議人甲對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權,房屋產權由協議人甲自理;由此房屋產生的利益由協議人甲享有,由此房屋產生的費用或虧損由協議人甲承擔。

三.按照協議書規定分割遺產完畢後,協議人三方互訖,不存在任何債務關係,各協議人不再共有遺產或其財產。各協議人獲得相應遺產後須謹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虧損以及債務,由當事協議人自行承擔,與其他協議人無關。

四.協議人作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掃已故父母墓地的義務。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關費用開支,由協議人三方平均承擔。

五.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經協議人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協議人每人各一份,各協議人須妥善保管本協議。

六.本協議是各協議人的真實意願表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協議人 甲:

年 月 日

協議人 乙:

年 月 日

協議人 丙:

年 月 日

協議書不用寫的很長很多,但是一定要抓住重點寫核心內容。家庭遺產協議書,只要所有人進行簽字,並且在簽字完成之時就屬於有效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進行公證,任何人都不可以篡改或者是違背協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