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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遺囑怎麼公證

一、老人去世遺囑怎麼公證

老人去世遺囑怎麼公證

1、申請與受理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通行證等);

(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如房產證、存款單、有價證劵等);

(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2、審查與調查

(1)當事人的身份和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2)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屬於個人所有;是否處分了共有財產或爭議未決財產;

(3)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欺騙等行為;

(4)審查、核實遺囑人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所立遺囑是否剝奪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必要的遺產份額

(5)遺囑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準確,簽名、蓋章、捺手印和製作日期是否齊全。

3、出具公證書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二、遺囑公證需要多少費用

1、遺囑公證費用各地不盡相同,遺囑公證收費大約在100元-400元之間。遺囑屬於一種個人聲明,不發生財產轉移的效力。遺囑在立遺囑人去世後生效,繼承人需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繼承權公證費按辦理繼承時房屋價值的2%收取。

2、公證服務收費標準:

(1)辦理遺囑公證,每件收費150—200元。

(2)保管遺產,由雙方協商收費。

(3)確認遺囑效力,每件收費200—300元。

(4)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接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遺囑公證所需材料

1、遺囑/遺贈人的身份證件(國內居民需提供身份證、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外國人需提供護照)、受益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2、遺囑/遺贈人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夫妻關係證明書、離婚證、喪偶證明等);

3、遺囑/遺贈所處分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4、遺囑/遺贈人本人草擬的遺囑(如本人書寫有困難的,可向我處申請代為草擬,經遺囑人或遺贈人核對無誤後簽名並捺指印確認);

5、與申請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如遺囑/遺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