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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案件撫卹金會一起處理嗎

一、繼承案件撫卹金會一起處理嗎

繼承案件撫卹金會一起處理嗎

撫卹金不能和繼承案件一起處理的,首先,死亡撫卹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卹金還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撫卹金是職工因工死亡後,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相當於生活費,因死亡而發放的撫卹金,帶有撫慰其家屬的性質。由於撫卹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故不屬於遺產的範圍。

其次 關於死亡撫卹金享有的主體問題,如果依據發放撫卹金的法律法規有明確的給付對象,或者是發放單位對給付有明確的規定,就應該按照規定處理,如果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則應該屬於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共有財產。

根據我國目前的政策,享有撫卹金的主體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配偶、直系親屬;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二、死亡撫卹金的分配

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卹金的給付對象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如果沒對給付對象作出規定,則應屬於近親屬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卹金進行分割在法律上屬於對共有財產的析產。

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撫卹金雖然不屬於遺產,但在處理時會按遺產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第一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員是第二順序,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人員,撫卹金才在第二順序的人員中分配。

那麼,對撫卹金如何分割呢?對此法律並無明確規定。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有撫卹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死亡撫卹金的具體分割,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如果實在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則處理撫卹金,同時也會酌情考慮各近親屬的客觀情況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繼承案件撫卹金是不會一起處理的,原則上撫卹金並不是屬於死者的,撫卹金是不屬於遺產範圍的,是用人單位給死者親屬的精神補償的費用的,所以在對繼承案件進行處理的時候,並不會包含對撫卹金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