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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意外死亡遺產繼承方式是什麼?

父母意外死亡遺產繼承方式是什麼?

一、父母意外死亡遺產繼承方式是什麼?

父母意外死亡的,如果沒有留下遺囑,被繼承人財產的部分應依法定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在繼承人協商同意的情況下,繼承遺產的份額可以不均等。

法定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份額,按照以下規則確定:

1、原則上,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但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經過協商,允許“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處理:

(1)基於對弱者一貫同情和照顧的立場,對於生活有特殊困難並且缺乏勞動能力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多分;

(2)作為激勵機制,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多分;

(3)作為事後懲罰,對於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卻不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繼承人以外的遺產取得人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二、適用法定繼承的情況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綜上所述,父母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其它事情意外去世的,生前有遺囑的,按照遺囑條款執行,如果沒有,則按照法定繼承的辦法處理。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遺產的繼承人,各方可以協商遺產分配的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遺產分配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