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遺產無效情形包括哪些?
一、放棄繼承遺產無效情形包括哪些?
放棄繼承遺產無效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無論是為爭奪遺產而殺害還是為其他目的而殺害,只要是有故意殺害的行為,便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並且是為了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其中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並且還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殺害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如果被繼承人以遺囑方式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確認遺囑無效,並按繼承法第八條處理。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三、法定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在當代社會如果説為了爭奪一些財產而傷害相關的人員,那麼自己的一個財產的權利繼承就完全的喪失了,這是屬於被動性的喪失,而且有一些是主動的放棄繼承權利的話,那麼它的一個具體的情形是完全不一樣的,比如説當事人自己真實意思表示放棄即可。
-
公證遺囑能否撤銷
律師解析:公證遺囑能撤銷。當事人可以通過重新辦理一份公證將原有的公證遺囑進行撤銷或變更,如在遺囑公證後,又另外再辦理了一份公證遺囑,則以最後的遺囑為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遺囑人可以依法撤回自己所立的遺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
-
去世先過户房子還是註銷户口呢?
律師解析:可以在公安機關先辦理銷户,銷户後及時到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手續,然後憑公證書就可以變更產權了。一、房產繼承過户流程如下:1、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2、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3、繼承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户登...
-
房屋遺產如何辦理繼承
辦理遺產房產繼承的流程如下:1、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2、繼承人攜帶相應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3、辦理過户登記。按照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
公證處可否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公證處可以對離婚協議公證。1、合同、繼承、委託、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公證處可以進行辦理。2、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也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