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領養的子女有遺產繼承權嗎?

領養的子女有遺產繼承權嗎?

一、領養的子女有遺產繼承權嗎?

領養的子女有遺產繼承權,領養的子女也是屬於子女的範圍之內,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蔘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二、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怎麼樣的?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哪些人可享有繼承權,可作為遺產的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父母。對子女遺產享有繼承權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

兒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親,彼此不發生法律上的撫養、贍養的權利和義務,一般情況下,亦不產生繼承權的問題。但為了鼓勵那些照顧、贍養公婆和岳父母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我國繼承法明確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和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是否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應從贍養的時間、內容等方面認定,主要指長期提供生活上的經濟幫助或在勞務方面給予主要扶助。

我們國家對於法定繼承方面所作出的規定還是比較廣泛和明確的。在繼承方面的話,存在着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和第二順位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這裏的子女包括領養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