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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後再出售需要什麼費用?

一、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後再出售需要什麼費用?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後再出售需要什麼費用?

1、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1年後再賣出需要支付住房評估費千分之六。

2、依據住房評估價繳納全額契税3%;

3、依據住房評估價格減去辦理繼承時候的花費,這個差額20%的個人所得税;

4、印花税萬分之五;

5、手續費是幾百元;

6、營業税是5.55%(如果答死者持有時間和繼承得到住房之間之和超過2年,可以免除)。

二、過户費用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 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滬價房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產繼承過户税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税組成。 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 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1% 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 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 未過5年估價×5.6% 。

4、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 未過5年估[2] 價×1% 説明:繼承房產過户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税。

綜上所述,房產過户按照房屋評估價值計算過户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房產過户,應當繳納印花税,營業税和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