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夫妻遺產的認定是怎樣的

夫妻遺產的認定是怎樣的

一、夫妻遺產的認定是怎樣的

可以看出,夫妻互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歸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因此,在夫妻間遺產繼承中,最重要的是需要認定哪些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間遺產繼承的原則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1、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遺產繼承權的前提。

2、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遺產繼承權。

3、夫妻相互繼承遺產時,應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成員共有財產,確定遺產範圍,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員的合法利益。

4、我國實行限定繼承製度,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5、夫妻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開始後,被繼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應按份額均等原則與他們共同繼承;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沒有其他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和代位繼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單獨繼承。

遺產的繼承需要遺產做公證,公證是需要收費的一般在八百元至兩千元不等,並且每個地區的收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遺產的繼承權,繼承人是可以進行放棄的,但是放棄之後是不可以要回,所以在放棄之前,一定要三思。

標籤:認定 夫妻 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