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繼承人證明要帶什麼
(1)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户口簿、護照等;代理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委託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並辦理外交認證;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院出具;被繼承人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死亡的,死亡證明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並辦理外交認證;
(3)被繼承人的遺產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等;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或香港遺產税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4)合法繼承人情況的證明。該證明材料由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證明須詳列全部合法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住址及他們與被繼承人的關係;繼承人已經死亡的,要寫明死亡時間、地點,並提供死亡證明及其與妻子子女關係的證明。上述證明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並辦理外交認證;
(5)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聲明書。聲明人居住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聲明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並辦理外交認證;
(6)被繼承人如立有遺囑的,應提交遺囑原件。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所立的遺囑,須經當地遺囑檢驗部門檢定或經公證機關公證並辦理外交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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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有時效嗎?
律師解析:繼承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是繼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夠無償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從根本上説,它是一種財產權利,但是又具有鮮明的身份特點,因此,它不同於一般的財產權或人身權。在繼承權受到侵害時,合法繼承人可行使繼承恢復請求權。遺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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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喪失的情形都有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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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離婚繼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律師解析:二婚,離婚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有無繼承權取決於彼此是否形成了扶養關係。如果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存在撫養關係,那麼繼子女由繼承權反之則沒有繼承權。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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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能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內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