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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遺囑需要有見證人在場

什麼遺囑需要有見證人在場

一、什麼遺囑需要有見證人

遺囑見證人,是指受遺囑人邀請見證遺囑的自然人,或者説是遺囑人立遺囑的證明人。代書、錄音、打印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這是因為這幾種形式的遺囑相對來説,其準確性、可靠性不及自書、公正遺囑,由見證人見證,可防止遺囑被偽造、篡改,有助於表達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且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只有一個或沒有見證人的遺囑無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什麼遺囑需要有見證人在場 第2張

二、哪些人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遺囑見證人是證明遺囑真實性的第三人。遺囑見證人應由遺囑人設立遺囑時親自指定。在緊急情形下,雖未經指定但確能證明口述遺囑真實性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

什麼遺囑需要有見證人在場 第3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要想遺囑生效,那麼必然就要滿足規定的條件,不然的話即使訂立了遺囑,此時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就《民法典》中規定的遺囑形式來看,其中一些遺囑在訂立的時候就要求有見證人在場,不然的話就會直接導致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