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多久算是重婚罪
一、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罪?
1、居不等於重婚,同居時間的長短不影響性質。同居不等於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2、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3、於非法同居算做重婚的時間是沒有規定的,同居並不能直接構成重婚罪。
4、婚罪的犯罪狀態有兩種,一種是前婚登記婚,後婚登記婚,構成犯罪,另一種是前婚登記婚,後婚事實婚,一方與小三長期穩定的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也構成犯罪。
二、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3、據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綜上所述,重婚罪表現為直接故意行為,如果一方沒有配偶,又確實不知道對方已經登記結婚,雖然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無配偶不知情的一方,不構成重婚罪,當事雙方同居前沒有合法婚姻關係存在,同居在一起不能構成重婚罪,非法同居不等於重婚。合法的婚姻關係沒有解除的,構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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