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同居

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是犯罪行為嗎

同居3.28W

一、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是犯罪行為嗎

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是犯罪行為嗎

通常情況下,與有配偶的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一般不會認定為犯罪,但是,與軍人的配偶同居,就會認定為刑事犯罪。我國之所以立法保護軍婚,是考慮到軍婚的維繫更加不易,軍人是為了國家的利益而奉獻,更應該穩定好軍人家庭,以減少軍人的後顧之憂。軍人與自己的配偶常年處於分居的狀態,這是非常不利於婚姻的存續的。為了不使軍人的利益遭受侵犯,一些保護條款是有必要的。

法律規定:《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軍人有過錯在先,妻子可以要求離婚嗎?

(一)按我國法律規定,軍人有過錯在先,妻子可以要求離婚嗎?如果軍人犯的不是重大過錯,又積極悔改,又不同離婚,一般法院會進行調節。那麼,如何定奪是否是重大過錯呢,法律中也有明確的規定,如以下幾方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等情形的。

如果軍人有以上惡習,不必徵得軍人同意即可離婚。

(二)雖然軍人的婚姻受法律保護,但是法律是平等的,對於非軍人方無過錯行為,軍人有重大過錯的,法律也給予公平、公正的判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妻子對軍人所犯的重大過錯,不需要容忍,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但如果現役軍人一方並沒有什麼重大過錯的話,則其配偶要離婚,則必須要經過現役軍人一方的同意才行,否則就無法解除婚姻關係。相信大家都清楚,我國對現役軍人的婚姻是給予了更多保護,這不僅體現在婚姻上面,在刑事上面,也專門規定了破壞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