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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處不知道重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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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登記處不知道重婚麼?

婚姻登記處不知道重婚麼?

因為目前婚姻登記的系統還沒有實現全國聯網,甚至有的地方,還沒有全省聯網,所以有些情況下是不知道重婚的。另外,重婚罪不一定是都要去婚姻登記處進行兩次登記,還有一種情況是:有配偶的情況下扔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這種情況也可以視為重婚。

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有2種類型:

(1)登記重婚。這是非常少的,只有少數人是利用了婚姻登記機關沒有全國聯網的漏洞在異地進行登記,也有些人因為持有多個户口而導致他可以進行登記重婚。

(2)事實重婚。雖然民法典中已不承認事實婚了,但是刑法對於該行為(有配偶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還是進行規制的。

法律上的重婚,不等於通姦和出軌,法律上認定重婚必須是有兩本以上的結婚證,或者是沒有登記結婚,但是對外一直以夫妻宣稱,並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長時間。

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職責

1、負責辦理婚姻登記,辦理本轄區户籍居民之間或者一方是本轄區户籍居民與另一方是內地居民、港、澳、台居民、華僑、出國人員、外國人員之間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5、宣傳民法典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三、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職能

婚姻登記機關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行政職能的機關,是貫徹落實《民法典》、《婚姻登記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部門。

目前社會進步和發展的迅速讓大家認為好多事情通過系統聯網都可以查詢到,事實的確如此,可不是全部。例如婚姻登記目前就沒有完全實現在系統中查詢到以往登記信息。如果真的有證據可以表明配偶存在重婚,可以申請離婚和經濟補償,雖然説錢財買不來感情,可沒有感情的時候,金錢也能給予稍許安慰。

標籤:重婚 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