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超生的小孩的條件有哪些
收養超生的小孩的條件有哪些
1、被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規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3、送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中國《民法典》所認可的送養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會組織;
(1)孤兒的監護人。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後,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
(2)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所興辦的慈善機構。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親屬又無力撫養的孤兒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收容撫養。當收養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自願收養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孩子時,社會福利機構即可成為送養人。
(3)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在通常情況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父母確實有特殊困難(如重疾、高殘、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等情況)無力承擔撫養義務,法律允許生父母將自己的子女送養他人。依《民法典》的規定,生父母送養子女時,無論雙方是否離婚,都必須共同送養;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時,才允許單方送養;生父母一方死亡的,生存方可單方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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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必須進行登記公證嗎
律師解析:是的。收養應該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從登記之日起成立,如果不登記,就不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收養人或者被收養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辦理公證收養,則應當辦理收養公證證明。但是,公證不是收養關係成立的必要條件,如果雙方均認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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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養關係有哪些途徑
律師解析:解除收養關係有協商、起訴等途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可與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收養關係,成年養子女與養父母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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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養手續怎樣辦理
律師解析:合法收養手續辦理的方式:第一步,收養人和送養人就收養等事項協商一致,並訂立收養協議。第二步,雙方帶本人身份證、書面收養協議等材料,前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第三步,審查合格的,登記機關核准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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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類案件
江蘇省建湖縣XX民事調解書(2023)蘇0925民初5739號原告:王XX,男,1968年6月26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XXXX680626XXXX,漢族,居民,住建湖縣委託訴訟代理人:顧晨騁,江蘇和兑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王XX,男,1960年2月18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XXXX600218XXXX,漢族,居民,住建湖縣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