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可依法解除嗎,需要哪些條件
收養關係是一種擬製的血緣關係,一般需要辦理正式的收養手續後,收養關係才會合法化。那麼,日後要是不想讓收養關係繼續存續的話,是否可以依法解除呢?又需要怎樣的解除條件?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在我國,父母與子女是收養關係的,收養關係可以解除嗎?
在我國,父母與子女是收養關係的,收養關係可以解除嗎?收養關係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收養關係的解除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解除;一種是通過訴訟解除收養關係。
通過以上説明,就是説在我國,父母與子女是收養關係的,收養關係時可以解除的。
二、在我國,解除收養關係需要哪些條件?
(一) 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
1、必須當事人同意。就收養方而言,須得養父母同意,就被收養方而言,養子女已成年時,經養子女同意即可;養子女尚未成年時,須得養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養的監護人同意,養子女已有識別能力的,還須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2、當事人對財產生活已有適當處理。協議解除收養婚姻可按等級或公證辦理,公證機關辦理解除收養程序的,可按申請、審查、辦證三個環節。當事人達成收養協議的,可按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證機關進行解除收養關係程序辦理。符合解除收養程序,雙方財產問題上也無爭議,是可以解除的。
(二) 當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
在我國,解除收養關係需要哪些條件?如果一方當事人解除收養關係,另一方當事人不同意的,一般由有關部門進行調節,調節無效的,可起訴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人民法院處理解除收養的糾紛,應當堅持保護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保障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雙方的利益,根據不同情況實事求是地妥善解決:
1、 養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查清事實,聽取被收養人的意見,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處理。
2、 養父母不盡撫養義務,對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應予解除。
3、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的惡化,無法繼續公共生活,一方堅決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 養父母發現養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養時有意隱瞞的,可准予解除。
綜上可知,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那麼當事人之間就能夠解除收養關係,但同時也需要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手續。如果你在解除收養關係的過程中遇到什麼問題的話,建議您諮詢本站網站的婚姻家庭律師,幫助您解決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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