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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女收養孩子的條件

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週歲;
5、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
6、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單身女收養孩子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