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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棄養的孩子有義務養老嗎?

被棄養的孩子有義務養老嗎?
律師解析:被拋棄的子女,辦理合法收養手續後被他人收養的,該子女與其生父母關係消除,無需贍養生父母。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民法典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