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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沒有生育能力可以離婚嗎

離婚2.68W

一、男方沒有生育能力可以離婚嗎?

男方沒有生育能力可以離婚嗎

民法典》的規定,夫妻一方沒有生育能力,並不是要求離婚的法定條件,但這並不意味着不能離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條件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如果一方不能生育,經過治療久治不愈的,而且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是可以提出離婚的。

二、離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是屬於雙方所擁有的權利,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提出來,男方一方沒有生育能力只要久治不愈並達到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破裂,那麼就可以獲得法院的支持,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協商,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走訴訟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