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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沒有離婚孩子籍貫可以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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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沒有離婚孩子籍貫可以改嗎

夫妻沒有離婚孩子籍貫可以改嗎

不可以。姓名可以更改,但户籍不可以更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另參照《公安部公通字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户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但,登記機關登記時確有錯誤的情況除外。

關於籍貫問題:根據户口管理原則,公民的籍貫地應以父母的籍貫地為準。更改籍貫的程序是: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籍貫":

(一)實際籍貫與登記籍貫不一致的;

(二)籍貫地區行政區劃調整的;本人被收養隨養父填寫的。

法律依據:

《户口管理條例》第三條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

二、新生兒户口本上的籍貫能變更嗎

寶寶户口上的籍貫是可以進行修改的。公民若需要申請更改小孩户口上面的籍貫,是需要由監護人帶上户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證明,以及相關需要的資料資料到户籍部門申請辦理的。一般要求當事人提供有效的申請報告,《居民户口簿》,監護人以及申請人本人居民身份證(未滿16週歲小孩可以不提供)以及相關證明材料辦理。

籍貫更改參考流程:

1、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窗口辦理人員審查材料是否齊全。材料不齊全的退還申請人,並一次性告之申請時需提交的資料。

2、受理:材料齊全的,窗口辦理人員當即辦結打印《户口簿》;

3、整理資料、材料歸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户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更正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户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籍貫,是祖居地或原籍。詳細指的是祖籍地,是一個家族族羣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長久居住地,詳細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經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離開了家鄉的人,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即祖籍)來作為自己籍貫。

原籍指的是某人遷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貫。

户籍地並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祖籍地或籍貫地,尤其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和某些在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建設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發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地不是户籍地,這些人一般都是在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按照當時國家的分配從外地遷移或近代時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綜上所述,夫妻沒有離婚的話這個小孩的籍貫一般是不能更改的,除非有存在一些特殊情況,不過這個新生兒的户口上的籍貫是可以更改的,需要監護人帶着相關資料去辦理的,但如果夫妻離婚了之後,要更改小孩的籍貫的話是要看這個撫養權判給了哪一方。

標籤:離婚 籍貫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