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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半年自動離婚嗎,分居離婚有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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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半年自動離婚嗎,分居離婚有哪些條件

分居半年自動離婚嗎?在我國,夫妻可以通過分居的方式來離婚,但此時也必須要認定夫妻感情破裂,這樣法官才會做出離婚判決。那到底夫妻分居半年時間的是否能離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分居半年自動離婚嗎

我國沒有自動離婚的説法。夫妻離婚可以協商去民政局離婚,也可以去法院離婚。而不管分居多久,都可以提出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則根據庭審情況。

因此,夫妻無論分居多久都是不能自動離婚的。

二、分居離婚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無法同居的。這種夫妻分居,並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還有的情況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於某種原因自願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條件。

作為應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1)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2)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並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並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准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藉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着實不易。因為,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持。

由於我國沒有分居離婚的説法,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多長時間都是不能自動離婚的,必須要按照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才行。

標籤:分居 離婚 自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