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變更手續怎麼辦?
在離婚糾紛中,最重要的兩個問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而房產又是夫妻共同財產重要的組成部分,那麼,因離婚需要辦理房產變更手續的怎麼辦呢?詳情請閲讀下文了解。
關於房產變更手續分以下兩種情況介紹。
一、房子貸款未到期的
1、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
(1)《離婚證》
(2)雙方《身份證》
(3)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2、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
3、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變更手續。
二、按揭貸款已還清的
房產現有者持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注意事項:如離婚協議書未經民政局蓋章或相關材料中內容表達不一致的、有明確要求另一方配合的、需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辦理。辦理上述房產登記時如房屋已設定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權人准予轉移變更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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