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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起訴離婚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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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起訴離婚了該怎麼辦?

老婆起訴離婚了該怎麼辦?

1、若我們自己不想離婚,而只是自己的妻子單方面想離婚的話,我們可以儘量的去與妻子再好好溝通。

2、妻子上訴離婚,離婚案件起訴立案後,一審若適用簡易程序,則3月左右就可以審理完出判決書,若適用普通程序,則6個月左右審理完出判決書,當然若對方不想離婚或想通過拖時間在財產方面獲得更多話語權,法院通知對方後,對方不接傳票、法院則還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同時要給對方30天左右的答辯期,對方還可以在公告期間快滿時提出管轄權異議,只要對方提起管轄權異議,無論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現行法律,法院會受理,要審查15天左右出一個裁定,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還要重新要經上述階段。

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不成立,對方對裁定不服,可以上訴,該上訴審查期間法律沒有規定,一般為一個半月左右,就可以開庭審理,一般一審時若無明顯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且對方不到庭,法院無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關事實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開庭後一個半月左右法院會出判決書,出判決後,對方可能會不來拿判決,法院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公告送達後6個月後,提起離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訴,若對方拖時間,會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後,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當然其中也會有變數,如女方懷孕或殘疾、重傷等無法預料的事件),一審判決離婚後,對方可以對一審判決起訴,起訴後二審法院會在二三個月確定是否判決離婚,一般若一審判決已判決離婚,二審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個離婚訴訟過程基本完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於老婆起訴離婚了該怎麼辦相關內容,如果只是老婆單方面想離婚的話,我們還是儘量的與老婆多溝通,如果老婆還是堅持向法院進行訴訟離婚的話,法院也時需要查證您們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真的破滅了,如果是真的破滅了法院才會判離的,不然是不予離婚的。

標籤:老婆 離婚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