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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但是沒有解除夫妻關係能單方買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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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但是沒有解除夫妻關係能單方買房子嗎?

一、沒有解除夫妻關係能單方買房子嗎?

可以,但是一般情況下來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屋認定為共同財產。而且沒有明文約定夫妻財產歸各自所有,那麼婚姻存續期間即便是個人投資買房,也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不是夫妻關係可以一起買房嗎?

不是夫妻關係也是可以一起買房的,但該房產屬於購房者雙方的共同財產。因為購房雙方並不是夫妻關係,因此,雙方需要明確各自在這房子上權益份額佔多少,雙方可在房產房產證上寫上各自的名字和佔有份額,最好再前往公證處進行公證。需要注意的是,非夫妻關係是無法以聯合貸款的名義買房的。

三、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户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當事人想要投資買房,經濟條件允許並且符合當地購房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隨時都可以,但是離婚之前買,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存款也是,除非有進行婚內財產約定另一方簽字放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