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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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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

其實大家不瞭解離婚訴訟的這件事情也是很正常的,因為所有人在結婚的時候肯定都是希望和自己的另一半能夠白頭到老的。有些婚姻關係走到盡頭的時候可能雙方都是心力交瘁的,這其中各種的原因在這裏我們就暫且不説了,下面要給大家介紹的內容是,在我國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

一、在我國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

當事人可以作為原告,直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區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接受當事人的起訴狀之後,會在7日內下達是否立案通知。

如果立案成功,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序前提,會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以內審結。如果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序,會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之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第一次起訴離婚應該注意什麼?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1)準備好訴訟證據;對多數的當事人來説,都是第一次訴訟,並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法院審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證據”為中心,沒有證據,是很難打贏官司的,因此,在起訴之前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護好家庭財產;當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就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的共同財產。因此,咋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2、不要緊張,收集相關證據,為開庭做準備。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被告“歪曲事實”的答辯狀後,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被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被告的意見,對於被告的訴狀內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

3、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儘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並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儘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

起訴離婚的這件事情本來就是需要個人到民事法庭提交訴狀的,根本就不需要徵得另一半的同意或者在家人的陪同下才能夠到法院起訴離婚的。如果您對於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的這個這麼簡單的問題都不是特別清楚的話,那麼小編還是覺得從有了打離婚官司的這種想法開始就準備聘請律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