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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打離婚官司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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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打離婚官司流程有哪些?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夫妻雙方就子女撫養以及財產分割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進行離婚登記;二是如果在子女撫養以及共同財產分割方面有爭議的可以訴訟離婚。但是由於訴訟離婚程序比較複雜,大多數人願意請律師幫助自己餐與訴訟,小編下面就為大家總結了找律師打離婚官司流程。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找律師打離婚官司流程一般分為三個階段,詳言之,在請到可靠的律師之後,首先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然後當事人雙方進行答辯,最後經過法院的開庭審理之後獲得生效裁定或者判決。對於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為詳細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