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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不離婚被告可以起訴離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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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不離婚被告可以起訴離婚麼?

隨着當今社會經濟的發展,離婚率也隨之越來越高,夫妻雙方由於感情不和等等矛盾,許多對夫妻沒能攜手走到最後。離婚需要夫妻雙方協商,當由於利益衝突等原因協商失敗時,也可以單方起訴離婚。但是當法院判決不離婚被告可以起訴離婚麼?本文將對此作出簡要介紹,以供大家借鑑。

一、判決不離婚被告可以起訴離婚麼?

被告可以隨時起訴離婚。

二、第一次判決不離婚後,被告受6個月提起訴訟的限制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可以看出,該規定限制的是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的原告。如果是第一次離婚訴訟的被告作為本次訴訟的原告時,是不受六個月的期限限制的。

需要注意的是,6個月的時間限制僅是原則性的規定,如果出現新理由、新情況可以不受限制。如何明確新理由、新情況?筆者認為,如果出現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沒有的情形,符合《婚姻法》32條規定的情形的,並有相應證據予以證明的,即可不受時間限制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一方為了轉移財產,拖延時間而故意不同意離婚的情形,建議另一方注意收集其轉移財產的證據,根據《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訴,判決不離婚被告可以起訴離婚麼從本文可見一二,但是還是希望大家在選擇走進婚姻殿堂時要慎重分析,在婚姻中也要相互禮讓,離婚對於一個人心靈的傷害是無法忽視的。最後,希望大家都能夠找到適合自己的人。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也可以諮詢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