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4.44K

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需要按正常程序辦理離婚手續,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才能生效。

一、單方面離婚手續

1、可以協議離婚,這是最快最簡單的離婚方法,如果協商不成,只能單方起訴離婚。

2、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準備好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等材料,到常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

3.如果不懂具體的法律步驟,可直接委託專業律師來辦理。

4、婚姻法相關規定:

婚姻法第32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婚姻法第4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協議離婚手續

1、申請。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訴訟離婚手續

1、起草離婚起訴狀;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四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婚姻是愛情的延伸,是生活的長跑,不要輕易做出離婚的決定,他不止影響到你們兩個人,還牽涉了兩個家庭,還有你們的孩子。遇到問題,不妨兩個人敞開心扉聊一下,討論一下應該怎麼解決。

標籤:辦理 手續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