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冷靜期財產分配是怎麼樣的

離婚8.14K

一、離婚冷靜期財產分配是怎麼樣的

離婚冷靜期財產分配是怎麼樣的

離婚冷靜期一般不可以分割財產,如果出現了一下特殊事項,可以提出分割財產的請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二、協議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準備離婚協議。雙方必須簽訂離婚協議。

2、申請受理。雙方需拿着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去民政局登記。

3、冷靜期。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和發證。30天滿,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雙方到民政局申請領離婚證。

三、訴訟離婚有什麼弊端

1、訴訟的拖沓影響感情,一些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離婚糾紛可以通過訴訟得到有效解決,但從訴訟離婚的程序來看,它較為複雜,不可能經受住訴訟的長時間拖拽;

2、離婚案件通過法院的解決意味着雙方都要撕破自己的臉,這將不可避免地加深雙方的仇恨和敵意。畢竟,法律不是萬能的。當關系破裂,雙方無法共同生活時,雙方最好選擇一種更明智的方式。友好分手選擇離婚協議,以避免曠日持久的訴訟;但當訴訟變得不可避免時,在情況允許的範圍內,聘請律師充分準備證據並積極應對訴訟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很多夫妻因為離婚問題最後變成了仇人,就是因為在離婚方式上選擇不同,協議離婚的一般都能好聚好散,但是訴訟離婚的可能就是老實不相往來了,當然如果是選擇協議離婚的話,那麼離婚冷靜期是必須要經歷的,訴訟離婚的話就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