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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蘭考起訴離婚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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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蘭考起訴離婚要多久?

一、蘭考起訴離婚要多久?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閲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蔘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願和好但都同意離婚,那麼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法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鑑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離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當事人在決定離婚之前,都需要慎重的進行考慮,考慮的不僅僅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還有孩子的問題,至於具體的訴訟,離婚的時間是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審理期限來決定的,比如説簡易的程序,一般情況下三個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