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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羈押可以起訴離婚嗎

離婚1.98W

人被羈押可以起訴離婚。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公民涉嫌犯罪羈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訴權。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受理條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對原告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條件的,應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後,查明被告確因涉嫌犯罪正在羈押的,參照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中止本案訴令,這樣更有利於查清案件事實,保護原、被告雙方的合法權益。

人被羈押可以起訴離婚嗎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119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15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標籤:離婚 起訴 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