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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丟失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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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選擇去當時辦理離婚登記的民政局補辦離婚證或者開具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狀態證明。當事人因《離婚證》丟失而需證明夫妻關係的,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方當事人常住户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情況屬實的,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對於離婚再婚的當事人,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對於配偶死亡再婚的當事人,如果已經銷户,可以和初婚樣去辦理結婚登記,如果配偶户口還沒有註銷的,那麼你需要帶上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相關證明去當地派出所辦理户口註銷手續,然後才能和你現在的愛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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