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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會如何處理離婚住房問題

離婚2.15W
法院會如何處理離婚住房問題
律師解析:離婚訴訟中,法院只能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若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法院不會進行處理。
1、若房屋還沒有取得所有權或沒有完全所有權,即沒有取得房產證,則法院不會對此房屋進行處理;
待上述房屋取得產權證,雙方仍然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2、若一方在婚前取得了房屋所有權,但用婚後共同財產還貸,則房屋歸產權方所有,對於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另一方可要求對共同還貸的款項進行分割或要求補償。
3、若是房屋在婚後購買,無論是否有貸款,無論登記在一人名下還是雙方名下,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將對房屋依法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