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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雙方都要到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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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雙方都要到場嗎

起訴離婚要比夫妻雙方自我商定的協議離婚要複雜些,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進行,確保夫妻雙方在法律面前能夠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法律對於夫妻離婚的規定很多,但是起訴離婚雙方都要到場嗎,這也是很多夫妻雙方的疑問,有的人礙於面子,不願意親自到場,就有想委託別人處理的想法,但是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想知道答案就一起去看看吧。

一、起訴離婚雙方都要到場嗎

離婚案件的原被告即使委託了代理人,也應當本人親自出庭。因為離婚與否是涉及人身權利的重大問題,應當由本人作出,即使原被告聘請了律師作為代理人,並特別授權給律師,律師也就財產等部分有權代表原告作出處分,律師是無權就身份關係方面進行處分的。因此,雙方當事人的出庭,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怎麼辦

被告有準確的地址並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如果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於不願離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於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一)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之規定,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二)本人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該司法解釋的第112條規定的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因為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負有對小孩的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傳喚後,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三、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第一次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婚的,在審判活動開始時會先進行調解,實踐中很多因調解就沒選擇離婚了。所以,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婚,一方不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下。

按照法律要求,夫妻雙方可以親自到場,也可以委託他人代替自己全權辦理離婚的事務。離婚涉及到夫妻雙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小編建議大家要按時到場,按時出庭,這樣可以自我表達清楚法官的提問,可以對一些問題提出質疑,維護權益。但是如果實在不便到場,最好委託律師代理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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