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訴訟程序的注意哪些事項

離婚2.54W

一、離婚訴訟程序的注意哪些事項

離婚訴訟程序的注意哪些事項

第一,訴訟離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

第二,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准予離婚取決於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准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調解和判決,在發生法律效力後,即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二、如何辦理訴訟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的流程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起訴離婚時需要書寫離婚起訴狀、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庭經審查後決定是否受理。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並繳納訴訟費用。然後等待法院給案件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

離婚案件法院會組織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會發《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的,則會如期開庭,然後下發《民事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如果想繼續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標籤:訴訟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