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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一方出軌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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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一方出軌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出軌的這種行為肯定是違背了婚姻關係當中規定的互負忠實的義務,實際上婚姻對每個人來説就是一種長期的家庭責任,也許我們在結婚以後還會遇到比自己的另一半更加優秀的這些人,但正是因為家庭責任感的約束也不允許有出軌的這種行為。可當下時代可以説出軌就成了離婚的罪魁禍首,那麼,一方出軌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一、一方出軌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有一點大家是應該要知道的,在婚姻關係當中有一方出軌也並不犯罪,人們可以在道德上去譴責出軌的這一方,但是以出軌請求離婚的也不能去剝奪出軌一方所享有的各種合法權益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出軌的這一方對自己進行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