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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股權糾紛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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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股權糾紛怎麼處理

股票已經成為現代生活的一種方式,離婚股權就是指在婚姻關係中夫妻雙方共同購買了股票或者持有某一公司的股權,在離婚以後應該如何處理呢?股權作為夫妻財產的一種,應該如何分割呢?那麼出現離婚股權糾紛怎麼處理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一、離婚股權糾紛怎麼處理?

1、首先需要調查公司的股權,進而確定配偶所佔公司股權的份額。

在查詢公司股權時,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詢平台上輸入配偶姓名,查詢是否有以其名義作為法人代表的公司;對配偶所處的公司,查詢工商登記檔案,根據該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沒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

2、 調查清除配偶所佔份額後,確定該部分財產時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

3、 申請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公司股權涉及到公司的經營,在分割公司股權的時候,可能會遇到多種困難,特別是收集公司股權的證據時,由於個人能力的有限,很難輕易收集到公司股權的證據。更無法解決股權糾紛,因此,在收集公司股權證據時可以藉助律師的幫助,在律師的指導下收集證據。一些個人無法收集的證據,也可以聘請律師進行收集,聘請律師的費用比公司股權要低得多,如果律師費比公司股權份額還要多,那就儘自己的力量去取得應得的財產。

二、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針對這個情況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 夫妻雙方均是股東的情況:可由雙方在協議股東權益數額或委託評估後,直接由法院判決。

2、夫妻一方是股東而另一方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夫妻雙方就出資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以上就是小編的為大家介紹的關於離婚股權糾紛如何處理的問題,希望小編的整理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大家在處理的糾紛的時候最主要的就是要證明這個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這方面有需要幫助的,歡迎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離婚 股權 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