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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精神補償費的範圍有哪些

離婚3.2W
離婚精神補償費的範圍有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精神補償費的範圍主要有以下四點:
1、一方有重婚的行為;
2、一方有與他人同居的行為;
3、一方實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訴離婚時才可以提出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