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週六可以辦理離婚訴訟嗎?

離婚1.17W

一、週六可以辦理離婚訴訟嗎?

週六可以辦理離婚訴訟嗎?

法院週日週六是通常不上班。如果要訴訟離婚,要在正常工作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提交起訴書。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户口本、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孩子在確認撫養權的歸屬後,憑撫養權證明到公安部門入户。

二、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是什麼?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對於離婚訴訟的辦理,在我國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和認定,還需要基於實際的離婚訴訟請求而定,特別是對於雙方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是不需要向法院起訴處理的,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