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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實施離婚冷靜期正式落地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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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實施離婚冷靜期正式落地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民法典實施離婚冷靜期正式落地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民法典》家庭婚姻編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離婚冷靜期將於今年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離婚冷靜期是三十日。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裏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所謂“離婚冷靜期”,就是指夫妻協議離婚時,給要求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段時間,強制當事人暫時擱置離婚糾紛,在法定期限內冷靜思考離婚問題,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離婚。這個法律規定當事人冷靜思考離婚問題的期限為“離婚冷靜期”。

二、離婚辦手續要多久?

離婚手續所需時間視具體情況不同而長短不一,如果是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記處去登記離婚,似乎半天即可辦完手續,但別忘記事前的反覆爭吵、協商,及事後的財產分割交付等各種手續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

如果是訴訟離婚,所需時間差別就更大了,少則三個月,多則一、二年,甚至更長。

還有因為財產、子女撫養等糾紛,即使離婚五六年後仍在對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數。

三、協議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今年的元旦離婚冷靜期正式開始實施,辦理離婚手續的時間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雙方是協議離婚,需要的時間很短,大概半天就可以。若雙方是訴訟離婚,所需要的時間可能是三個月,如果離婚時還存在婚內財產分配和孩子撫養權問題,則需要更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