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長期不來探視孩子可以終止探視嗎
離婚後不來探望小孩是不可以終止其探視權的。只有當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在探視孩子的時候存在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行為時才可以中止其探視權。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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