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近親結婚有哪些危害?
提到近親結婚,相信大家都不會感到陌生,這同時也屬於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規定的禁止結婚的條件之一,但大家知道父母近親結婚會有哪些危害嗎?而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父母近親結婚會有哪些危害
我國《民法典》明確禁止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即禁止近親結婚,一方面是出於優生學上的原則,受遺傳基因的影響,夫妻如果血緣太近,容易將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遺傳給下一代,給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質及人類的發展帶來危害。二是基於倫理上的要求,由於近親結婚有悖倫理教化,有礙於人類長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親屬身份上和繼承上的混亂。
近親結婚,後代的死亡率高,並常出現痴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這是由於近親結婚的夫婦,從共同祖先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後代中相遇(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
高血壓、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在近親結婚所生子女的發病率也明顯高於非近親結婚。
有統計表明,近親結婚後他們的下一代兒童死亡率比非近親結婚的高出3倍,其後代遺傳性疾病的發病率比非近親結婚的高出150倍。
二、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什麼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至於老百姓常説的“遠房親戚”,一般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不屬於禁止結婚的近親屬範圍。
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為大家羅列清楚了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其實總結一下就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而父母近親結婚的話,那麼後代的死亡率高,並常出現痴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等情況,這是不利於後代的優生優育的。
-
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女方結婚證丟失可以只要男方一個人去補辦,但雙方都要出具書面申請,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要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
無效婚姻的情形包含哪些
律師解析:無效婚姻的情形包含重婚、與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結婚以及未到法定年齡的。無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前者為...
-
登記結婚虛報年齡了怎麼樣處理
律師解析:結婚登記虛報年齡違法。報假年齡的行為,並不同“男不得早於22週歲”的規定相牴觸,發現後指出其錯誤,予以批評教育,不必追究什麼責任。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不可以由婚姻當事人隨意改變的。虛報年齡結婚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且自始無效。法律...
-
結婚不辦結婚證財產怎麼分?
律師解析:首先,結婚不辦結婚證的,在我國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佈以後就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之前的男女雙方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實婚姻是承認的,也就是説它與登記婚姻具有同等效力。既然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應同等對待...